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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5-12 11:27

纪念国家宪法日研讨会在京举行



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反腐倡廉警示录》出版发行研讨会2015年12月7日在北京举行,图为研讨会现场。(中红网李学叶摄)

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主任张凡在研讨会上发言。(中红网李学叶摄)
中国秦文研究会会长、总参政治部原副主任贾雪阳将军在研讨会上发言。(中红网李学叶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曲阜孔子书院院长李敏生主持研讨会。(中红网李学叶摄)

《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编委、发行工作委员会主任褚多锋在研讨会上介绍《反腐倡廉警示录》。(中红网李学叶摄)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原副主任杨国栋在研讨会上发言。(中红网李学叶摄)

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文元在研讨会上发言。(中红网李学叶摄)

曲阜孔子书院特邀研究员罗业健在研讨会上发言。(中红网李学叶摄)

研讨会结束后与会嘉宾合影。(中红网李学叶摄)

中红网北京2015年12月7日电(李学叶)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中国秦文研究会、曲阜孔子书院共同主办了纪念国家宪法日暨《反腐倡廉警示录》出版发行研讨会。

 

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主任张凡,中国秦文研究会会长、总参政治部原副主任贾雪阳将军,中央党校培训部主任赵延军,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司长杨五计,北京市人事局原局长焦希海,发改委投资协会金融中心副主任李坚,学者诗人巴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李长治、朱广胜,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原副主任杨国栋,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曲阜孔子书院院长李敏生,《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编委、发行工作委员会主任褚多锋等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曲阜孔子书院院长李敏生主持。

 

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主任张凡首先在研讨会上发言。他说,设立国家宪法纪念日就是强调党、国家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党带头遵守宪法,所以依法治国最高层次是以宪治国。有这么一个纪念日就是要提倡我们恢复宪法的尊严,以纪念日的方式对宪法予以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个时期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提出了中国梦,中国人民要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
 

中国秦文研究会会长、总参政治部原副主任贾雪阳将军在研讨会上讲到,习近平主席指出,“宪法的生命

编辑:牟财源

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贾雪阳将军在研讨会上就秦文化包含秦的法律制度建设与现今依法治国的关系谈了看法。


《反腐倡廉警示录》编审委员会编委、发行工作委员会主任褚多锋在研讨会上介绍了《反腐倡廉警示录》。
 

《反腐倡廉警示录》一书是由中宣部张凡总策划、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作序、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刘峰岩等顾问委员会成员具体指导策划和编辑工作。国务院研究室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的《反腐倡廉警示录》分为上下卷,共计120余万字,250余纪实案例为镜鉴,防患于未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在研讨会上发言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原副主任杨国栋,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文元,学者诗人巴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李长治、朱广胜,曲阜孔子书院特邀研究员罗业健等

研讨会以推进依法治国、以宪治国为主题,结合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战略的实施,结合秦律文化和中国传统姓氏文化,共同探讨交流我国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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